内蒙古8700亩行洪区土地承包后被淹,谁该担责?
按照《防洪法》《河道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要求,行洪区是防洪安全的红线区域,原则上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,由水利部门统一管理。然而在现实中,随着行洪区划定范围不断扩大,越来越多在册耕地被划入其中,成为“不稳定耕地”,农民耕种却不受约束,甚至层层流转承包。
按照《防洪法》《河道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要求,行洪区是防洪安全的红线区域,原则上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,由水利部门统一管理。然而在现实中,随着行洪区划定范围不断扩大,越来越多在册耕地被划入其中,成为“不稳定耕地”,农民耕种却不受约束,甚至层层流转承包。
按照《防洪法》《河道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要求,行洪区是防洪安全的红线区域,原则上不得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,由水利部门统一管理。然而在现实中,随着行洪区划定范围不断扩大,越来越多在册耕地被划入其中,成为“不稳定耕地”,农民耕种却不受约束,甚至层层流转承包。